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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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研处: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所、中心:

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加强新时期我国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继续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2016年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专项公开招标,申报须依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

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个别项目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可延长,但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最终成果应为咨询报告、专著或论文,其中咨询报告为必选项, 要求为国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此次为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为我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教育部鼓励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3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五)连续2年(指2014、2015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四、填报、上传申请书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者进入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点击右上角 “项目申报系统” 进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

按照用户名、密码下方的“系统演示动画”中的提示填报和上传申请书。

五、材料报送

(一)申请书电子版审核

各单位请统一于2016年2月28日上午午10:00前将申请书电子版提交科研处审核(邮箱:wenw090713@sina.com)。

(二)申请书上传、材料提交

各单位通知申请人按科研处的审核意见修改《申请评审书》并于3月7日上午9:00前完成上传(申请书电子版上传至申报平台)后,统一于3月11日上午10:00前向科研处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评审书》最终电子版;

2. 《申请评审书》纸质版件2份(均为原件,A4纸打印,左侧装订);

3. 《申报一览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确保《申请评审书》纸质版和上传的电子版一致并签字。

(二)《申请评审书》封面“学校代码”填:10053。

(三)《申请评审书》B表中:

1. 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经费概算”中“管理费”不填。

(四)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五)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教育部将予以通报批评。

七、联系办法

联系人:魏雯   联系电话:58909104(昌平办公楼A501)

电子信箱:wenw090713@sina.com  

 

科研处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