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办岗位职责
一、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落实上级关于教学工作的政策、规定和任务,对学院的教育教学活动行使具体的组织、调度、监督、检查及调整等管理职能。
2、负责拟定本院每学年的教学工作计划。
3、负责建立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教学评估、督导工作,组织教学检查和日常教学信息反馈工作。
4、负责学院实践教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负责各专业实践教学的实施、考核、评估工作。
5、对学生成绩单进行收集,汇总和整理。
6、负责办理调停课手续,为学生办理重修,补考和免修等相关手续。
7、负责对师生的各项教学服务工作,及时进行教学信息的传递。
8、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协调教学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9. 负责学院的教学运行和教学管理,通过监督和检查确保教学秩序良好。对教学运行中出现的教学事故进行认定和处理。
10. 负责组织学院学生的选课工作;负责组织学院排课、调课工作。
11. 负责学生注册工作。
12. 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学生成绩管理;组织、实施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和学位申报工作。
13. 负责组织学院课程考试等考试工作。处理考试中的各种违纪、舞弊事件。
14. 组织实施每年的招生、面试、录取;组织实施迎新和新生教育工作。
15.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要求
1.教学办工作人员,要以服务全院教学为核心;在服务、管理上做到热情、周到、高效、及时。
2.教学办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工作制度,事假、病假应向主管院长请假,并安排好工作。
3.履行工作职责,保证自己负责的工作不出现失误。
4.为圆满完成工作,应主动与学校、学院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及时沟通、积极配合。
三、奖惩制度
1、 按计划完成学年的教学计划,不出现教学管理事故,按规定发放绩效奖励。
2、超工作量应当另行奖励,即除完成全日制学生教学以外的工作,对组织实施短期培训,组织实施在职研究生培养、毕业答辩等工作,给予一定的超工作量津贴。
3、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按学校规定支付加班费。
4、对出现教学管理一般事故的,扣除一个月绩效工资,
5、对出现教学管理重大事故的,扣除一季度绩效工资。
6、不能按计划完成教学管理并受到学校通报的,扣除半年绩效工资。
7、不能按计划完成教学管理情况特别严重的,扣除全年年绩效工资。
教务秘书岗位职责
一、岗位职责
1、协助主管教学领导下达并落实学期教学任务和课程安排。
2、协助院领导抓好教学计划执行过程中的管理,经常检查、了解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课程教学计划及教学进度表、实习实施计划、毕业论文安排等。做好临时性调停课和突发性教学事故的处理。
3、协助院领导抓好教学常规检查,做好教学考勤工作。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经常深入调查、了解教学的情况,及时向院领导反馈教学信息。
4、认真做好本单位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包括学生的报到注册、学籍异动、学籍处理、毕业资格等工作。严格学籍管理,确保学籍管理的严肃性。
5、做好各类考试安排及考场的组织管理。及时做好学生成绩的收集、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做好本单位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检查、审核和统计工作。
7、协助院领导做好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8、完成院领导和教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要求
1.教学秘书,要以服务教学计划为核心;在服务教师、管理课程上做到热情、周到、高效、及时。
2.教学秘书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工作制度,事假、病假应向主管院长请假,并安排好工作。
3.履行工作职责,保证自己负责的工作不出现失误。
4.为圆满完成工作,积极与学校、学院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及时沟通、积极配合。
三、奖惩制度
2、 按计划完成学年的教学计划,不出现教学管理事故,按规定发放绩效奖励。
2、超工作量应当另行奖励,即除完成全日制学生教学以外的工作,对组织实施短期培训,组织实施在职研究生培养、毕业答辩等工作,给予一定的超工作量津贴。
3、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按学校规定支付加班费。
4、对出现教学管理一般事故的,扣除一个月绩效工资,
5、对出现教学管理重大事故的,扣除一季度绩效工资。
6、不能按计划完成教学管理并受到学校通报的,扣除半年绩效工资。
7、不能按计划完成教学管理情况特别严重的,扣除全年年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