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38太阳集团官网学术与评价办公室主要负责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和研究院学科建设的日常行政工作。学科建设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我院高精尖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日常运行相关工作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经费的申请、预算、报销、调整、汇总等。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各子项目运行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沟通、审批事项等。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各类会议、调研、出差等相关事宜的审批、记录、沟通等。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与联席高校浙江大学、吉林大学和武汉大学相关工作的沟通协调。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与校内其他各职能部门对接的相关行政工作。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书、评估、汇总等文件工作。
(二)、研究院学科建设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学校关于学科发展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和全面组织贯彻执行学校学科发展规划。
双一流、高精尖等学科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考核验收,完成上级规定的各种综合统计报表工作,并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
制修订我院学科发展相关管理文件,考核评价各学科建设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
负责学科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与各校内职能部门对接。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学校的工作制度,病假、事假应向主管院长请假,并安排好工作。
2.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工作不出现失误。
3.在工作中做到热情、周到、高效、快捷。
4.在工作中积极与相关部门相互协作、相互配合。
三、奖惩规定
1.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出现科研管理事故,按规定发放绩效奖励。
2.工作时间以外的在办公室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3.年度工作中出现一般性责任事故的,扣除一个月绩效。
4.年度工作中出现严重责任事故的,扣除一个季度绩效。
5.年度工作中出现两次以上严重责任事故的,扣除全年绩效。